中权昊泰辽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
为规范中权昊泰辽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收费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放开政府定价事项的通知》(辽价发[2015]6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产权交易业务的交易服务费是指中权昊泰辽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为转让方和受让方提供受理转让申请、发布转让信息、登记受让意向、组织交易签约、出具交易凭证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第二条 产权交易业务按照以下标准计费:
1、产权交易业务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中权昊泰辽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收取交易服务费,按照分档定率累进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交易成交额 |
费 率 |
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部分 |
2% |
501万元—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部分 |
1.5% |
1001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 |
1% |
5001万元—1亿元(含1亿元)部分 |
0.8% |
1亿元以上部分 |
0.5% |
2、根据产权交易业务疑难复杂程度、涉外因素以及超大工作量等特殊情形,中权昊泰辽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与转让方、受让方可以另行做出特别收费约定;
3、交易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第三条 服务费一般以人民币结算。根据委托合同中的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
第四条 本办法由中权昊泰辽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负责解释。
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